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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哥偷存同事支付宝二维码 “豪”刷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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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在生活购物中,扫码支付逐渐成为主要支付方式,然而各种新型的网络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这不,我区一名快递小哥就是“蹭”了同事的支付宝花呗二维码,短短10天盗刷一万多元,痛快地“豪”了一把,当然,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4月9日,笔者从区人民法院获悉,张某被处盗窃罪获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张某和杨某都是我区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业务员,两人是工作搭档,杨某负责开车,张某负责导航并联系客户。张某工作联系中使用的都是杨某的苹果5S手机。

  去年5月下旬的一天,张某和杨某像往常一样一起送货。在联系客户过程中,张某收到杨某支付宝发来的花呗还款信息,得知杨某已开通花呗支付服务,就动起了歪心思。趁杨某不在时,张某用杨某手机试着去超市用支付宝二维码扫码消费,显示操作成功。于是,张某留心将该手机的二维码拍下来,存到自己手机上,并在自己的手机上登录杨某的支付宝账号,利用收到的杨某手机短信信息,将支付方式改为自己的指纹支付,这样在“消费”时就操作自如了。

  接下来,短短的十来天,张某在我区各家超市盗刷杨某的支付宝花呗十余次,共计五千多元,另外,还用杨某的支付宝借呗套现了5020元。累计盗窃杨某支付宝10375.88元。最后,张某索性将杨某的支付宝账户的手机绑定号码也改成了自己的手机号,还从中支配380元给自己买手机配件。

  在张某足足“豪”了十来天后,去年6月7日,杨某拿出自己的手机准备扫码支付时发现自己账户里没钱了,一查吓了一大跳,自己竟在这段时间内“消费”了上万元。张某联系支付宝客服,得知这笔钱竟是自己的工作搭档张某所为。

  2017年12月6日,张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支付宝和微信等移动支付过程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二维码和支付密码,不要轻易泄漏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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